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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网:2023山东淄博高新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150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00:13:44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山东淄博高新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150人公告。更多山东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山东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基层专项”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高新区共计划招募“基层专项”计划人员150名,详见《2023年淄博高新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高新区“基层专项”计划招募数:四宝山街道计划招募32名;淄博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服务中心计划招募28名;中埠镇计划招募12名;淄博高端装备及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中心计划招募63名;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募15名。

(二)招募范围。“基层专项”计划招募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高新区在岗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淄博市级及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网格员服务满1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时限要求。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3年8月28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8月28日。

3.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

(七)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21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报名网址: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09:00-8月31日12: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28日09:00-8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高新区在岗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淄博高新区市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网格员需在备注栏注明身份及工作起止时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登录界面技术支持电话。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8月31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募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注明原因。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2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募岗位或核减招募计划。取消、核减计划情况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公告。对于取消招募岗位的应聘人员,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四)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具体安排以笔试公告为准。请考生按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募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组织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