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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选聘11人公告

佚名   2024-10-02 18:17:03

2020湖北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选聘11人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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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拟面向鄂东医疗集团分支机构、鄂东医养集团所属医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共计5个岗位,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此次选聘对象为鄂东医疗集团分支机构、鄂东医养集团所属医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其中从鄂东医疗集团分支机构选聘7名工作人员,从鄂东医养集团所属医院选聘4名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医保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30。

地点:市医疗保障局B302室(杭州东路35号,团城山公园管理处院内B楼)

(二)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人员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详见官网)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参加选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事业编制卡复印件、单位所属集团党委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现工作岗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2.5*3.5厘米)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其中,身份证、毕业证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单位所属集团党委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及所属集团党委公章。

3、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选聘岗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本次选聘实行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事先取得本人单位所属集团党委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及所属集团党委公章;应聘人员本人单位所属集团党委应注意审核把关并优先推荐有医保管理和经办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5、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统一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详见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由用人单位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均纳入面试。

2、面试内容: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增加加试环节。对选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无递补人选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复检)费用由选聘人员自理。

4、公示。根据此次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详见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报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聘用至相应岗位。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此次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详见官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联系电话:详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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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原标题:黄石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rsksy.com.cn/zxgg/202008/t20200821_6827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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