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中级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怎么报名,报考简章
糖果 2025-02-05 17:16:10
时间犹豫白驹过隙,转眼间2024年8月就要来临了,很多小伙伴正在备考今年的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考试政策,小编为大家总结了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网上报名入口及方式,详情如下:
考试介绍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3号)。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
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及网址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4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6月底至7月初,报名入口官网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毕业当年度内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与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照片格式。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下旬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类型 |
|
10月26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 |
客观题 |
|
10月27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
主客观题 |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省境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零分。
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2024年中级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三)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四)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免试公共科目。
(五)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客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四)“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